根据生态环境部的最新部署,全国碳市场建设将围绕深入推进市场建设、提升市场活力、提高管理水平三方面重点发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深入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1. 扩大行业覆盖范围 在发电行业基础上,2025年已将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纳入强制碳市场,覆盖全国60%以上的碳排放量。未来将根据行业降碳贡献、数据质量等因素,逐步纳入更多工业领域(如化工、航空等)和温室气体种类(如甲烷),计划到2027年基本覆盖工业主要行业,2030年实现配额总量控制目标。2. 完善配额管理制度 从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明确中长期配额控制目标,科学设定配额总量,平衡经济发展与减排需求。例如,2027年前对碳排放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总量控制。 优化分配方式:配额分配从免费转向免费与有偿结合,有序提高拍卖比例。2024年钢铁、水泥等行业试点“体验期”配额,2027年后逐步收紧配额总量,强化价格信号对减排的引导作用。 建立市场调节机制:设立配额储备,通过调节供需增强市场稳定性,避免价格大幅波动。3. 统筹试点市场与全国市场衔接 加强对地方试点碳市场的指导,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不再新建地方碳市场。试点市场将作为“政策试验田”,在碳金融创新、监管手段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市场积累经验。 二、着力提升碳市场活力1.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联合金融机构开发碳质押、碳回购等工具:企业可将碳配额或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作为质押物申请贷款,或通过碳回购获得短期资金融通,盘活碳资产并降低融资成本。例如,2025年强制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6.8亿吨,成交额达474.1亿元,显示市场流动性逐步增强。2. 扩展交易主体范围 强制碳市场:稳妥引入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如银行、投资基金)参与交易,未来适时允许其他非履约主体(如碳资产管理公司)入市,增强市场活跃度。 自愿碳市场:逐步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开放,扩大参与基础。截至2025年8月,自愿碳市场累计成交CCER 249万吨,成交额2.1亿元,反映社会减排需求增长。3. 强化价格发现功能 通过丰富交易产品(如期货、期权)和完善市场机制,推动形成真实反映碳排放成本的碳价信号。例如,2024年全国碳市场成交均价较首个履约周期提升59%,价格一度突破百元/吨,市场定价作用逐步显现。 三、提高管理水平与制度保障1. 严格数据质量监管 全流程管控: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企业碳排放数据进行月度存证、智能预警和年度核查,2024年审核数据300余万条,异常数据发生率显著降低。 严惩造假行为:对数据弄虚作假企业依法处罚,例如2024年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整治,查处多起伪造报告案件,形成强力震慑。2. 完善法规与技术支撑 健全制度体系:已制定30余项制度规范,涵盖核算、核查、交易等环节,并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立法进程,夯实法律基础。 简化企业负担:针对钢铁、水泥等复杂行业,优化核算方法(如减少参数数量、允许缺省值计算),并通过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填报自动化,降低企业合规成本。3. 加强能力建设 对新纳入行业企业开展全覆盖培训,提升碳排放管理能力。例如,2025年生态环境部针对钢铁、水泥企业开展政策宣贯,指导企业建立内部减排机制。 中长期目标与协同推进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到2027年全国碳市场将基本覆盖工业主要行业,2030年建成以总量控制为基础、与国际接轨的碳定价机制。生态环境部将统筹市场与政府作用,平衡“放得活”与“管得住”,同时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中国碳市场规则与国际标准衔接,提升全球影响力。综上,通过行业扩围、机制创新、数据监管和金融赋能,全国碳市场正逐步从“试点探索”转向“全面深化”,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核心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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