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3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机动车环境监管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各1件,旨在展现人民法院守护大气环境、助力蓝天保卫战的坚定决心,引导公众增强环保意识,促使机动车检测行业合法合规经营。具体如下:湖南省新化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陈某某等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2022年12月起,为提升公司效益,新化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等人购买OBD模拟器和尾气排放作弊软件,使400余辆本应无法通过尾气排放检测的车辆通过检测,并出具虚假报告。该公司在两年内曾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经鉴定,该公司应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6万余元。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对该公司判处罚金3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诉龙游某汽车租赁服务部、李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2022年3月至5月,李某从龙游某汽车租赁服务部租赁12辆小轿车,更换劣质三元催化器后出售牟利。汽车租赁部发现后报案,但未停用涉案车辆。2023年8月,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经鉴定,涉案车辆超标排放氮氧化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6928元。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汽车租赁部和李某均应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以调解方式引导双方分别承担一半生态环境损害费用。湖北省襄阳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某检测公司违规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处罚。该检测公司未如期缴纳罚款和违法所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依法支持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维护了生态环境执法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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