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标准体系不断健全
法治日报报道,我国在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中专门设置绿色低碳发展编,并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专章,标志着中国气候变化法律框架步入系统化新阶段。
生态环境部于2025年10月29日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5年度报告》,全面展示了2024年以来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政策行动和工作成效。
这份报告显示,我国已初步形成系统完备、有机统一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标准体系,在法治体系建设、标准监测体系建设以及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01 法治体系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入典
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法治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在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中设置绿色低碳发展编,并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专章,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地位。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多部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正式颁布,确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制度框架。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公布实施,为加强和规范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顶层法律设计,为各项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02 标准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完善
2025年5月,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 ,加强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
该方案从基础能力、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三个维度搭建了标准体系建设框架。
基础能力支撑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基础通用、温室气体核算、温室气体核查、温室气体监测4类标准。
这些标准解决了温室气体“怎么算、算得准”的问题,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了基础支撑。
减缓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包括减缓气候变化行动标准、市场化机制管理规范等6类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通过各类手段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适应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包括气候变化观测与预估标准、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标准等5类标准。
这些标准帮助社会各领域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03 标准制定成果:数量质量双提升
自《建设方案》发布以来,我国在标准制定方面取得丰硕成果。
2024年以来,发布气候变化相关领域国家标准60余项,制定相关地方标准339项。
在碳排放管理方面,已发布49项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国家标准,全面覆盖钢铁、有色、电力等碳排放强度较大的行业。
针对贸易量大、影响面广的塑料、电解铝、家具等产品,已发布13项产品碳足迹国家标准,为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极大提高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04 国际标准参与:从跟随到引领
我国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显著提升。
“十四五”期间,在绿色低碳领域我国专家累计承担了228个工作组召集人,牵头提出442项国际标准提案,制修订342项国际标准。
我国积极推动成立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国际技术机构,牵头制定10余项国际标准。
在国际标准转化方面,我国在碳排放、碳核算、碳足迹、碳捕集等领域已转化采用相关国际标准410项。
截至2025年9月底,我国国际标准转化率整体已达到86%,完成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的2025年工作目标。
05 碳排放双控转型:制度基础建立
我国正推动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的新机制,明确了工作安排和分步骤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制度转变的实施路径。
在碳排放双控方面,我国正优化完善能耗双控政策,搭建碳排放双控体系架构,健全碳排放双控规制标准,夯实碳排放双控工作基础。
这一转型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我国气候变化治理方式向更加精准、科学的方向转变。
随着《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的落实,中国已构建起涵盖基础通用、温室气体核算、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完整标准框架。
从法律体系到标准体系,从能耗双控到碳排放双控,从国内发展到国际贡献,中国正通过系统性的制度构建,为全球气候变化治理贡献东方智慧。
未来,随着这一法律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实施,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将更加规范、高效,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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